Tuesday, November 1, 2011

你是「愛我」還是「需要我」?

有人問:「你為甚麼喜歡一個人?」


我只能夠說出為甚麼不喜歡一個人,卻說不出為甚麼喜歡個人。


喜歡 一個人,是一種 感覺..

不喜歡 一個人,卻是 事實..


事實容易解釋,感覺卻難以言喻..

愛情是忽然有一個人,我們覺得一見如故,

很想靠近他,我們的內分泌忽然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,很想擁抱他。

以後,無論快樂或哀愁,我們也想不起當初為甚麼愛他..



著名的心理學家 弗格姆 (E.Fromm)

在他的名著 (愛的藝術) 中有這麼一句名言:

「不成熟的愛」 是 因為我需要你 , 所以我愛你..

而「成熟的愛」 是 因為我愛你 , 所以我需要你..


一個人付出的 愛 是不是 成熟,

從他最原始的 動機 與 表達 得到驗證..



如果是基於 需要 (例如:因為我孤單寂寞,所以我需要你陪我與安慰),

那麼他所說的愛其實不是真愛,而是一種條件的需索卻假冒愛的名義.


這假愛的鑑別非常容易,就是當他的需求已得到滿足,

(例如:因為你的陪伴安慰,他已不再感到寂寞),

便會對你的存在覺得多餘與冷漠厭煩..


所以,當你的情人打電話給你,訴說他見不著你的日子真是茶不思飯不想,

而求你趕過去給他看看的時候,你且慢高興..

因為說穿了,他只是要 你去給他下飯 或者 解脫他的寂寞 罷了..

他只是需要你,那裡是愛你呢..



而 真正的愛 是無條件的自由付出。

所謂 需要,說透了,其實只是一種 邀請:

他需要一個人和他共同完成這樁愛的事實,所以他對你提出邀請了。


而這樣的真愛也很容易鑑別,

就是當你對他的邀請 婉拒 甚至只是沈吟的時,

他立刻就能尊重你的意願而停步,而不會死追活纏,非要你答應才甘心。


為甚麼呢?

只因他並不是荏弱的人格 需要你去支持,

而是秉其人格的獨立堅強,願邀你分享他生命的美好時光。



因此我們說 愛的第一要義 就是 自由。


這一方面是指愛的 付出 應當基於 自由意志 ,而別無潛在的陰暗動機。

一方面則是指對對方人格自由的充分尊重,而不在付出的愛上面附帶有渴想。


期望,要求 乃至 逼迫的壓力。

而 真的相愛 是一種愉悅甜美的經驗,而不是互相剝削的債務..

但許多情人的相處卻總是 從無私的愉悅始,而以沈重的負擔終..


情人總忍不住想用對方的束縛來保障自己的安全,

卻不知只會帶來更多的煩憂..

而一個願意對方完全自由的人,又有誰捨得離棄?

只是道理雖然簡明,當事到臨頭,總是不容易做到罷了..



只有當我們不愛一個人時,才會找出不愛他的原因,

因為我們開始挑剔。


任何一個人,只要你去挑剔,一定找得出缺點。

越去挑剔,缺點越多,我們便可以說出為甚麼不喜他。


我們想買一件衣服時,即使發現他有小小瑕疵,

埋怨幾句,也肯將就,因為只有這一件, 而且我們太喜歡它了,瑕不掩瑜嘛!


假使我們根本不想買那件衣服,它的小小瑕疵便是致命傷。

我們更會努力地找出其他缺點,譬如質料不夠挺,

顏色太鮮艷,向售貨員證實,我們不是隨便來逛逛的,

我有認真考慮過的呀!


分手可以有很多原因,結合卻只有一個原因,



原因就是:


不需要原因..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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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有所感..


喜歡 一個人,是一種 感覺..

不喜歡 一個人,卻是 事實..


有人說:

兩個人 因為開心 而在一起叫 「需要」..

如果 不開心 還想在一起 就是「愛了」..


你覺得呢?